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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语言结构和规则的不同,我们中国人在英文写作中,经常会有意无意地犯各种语法错误,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单数复数,时态,run-on错误,等等。我们之所以会经常犯这些错误,就是因为这都是中文里没有的,英语里才有的语法规则。但有一些错误,不仅我们这些外国人容易犯,美国人自己也经常在写作中出错,这里就来举几个例子。
1把英语里的“连词七君子” —“FANBOYS”放在句子的开头。
我们知道在英语里,连词 coordinating conjunctions只有7个 — for, and, nor, but, or, yet, so。这7个单词的开头第一个字母连起来正好是“FANBOYS”,方便大家记忆。它们的语法功能,永远只能是在一个句子里“连接”两个部分。所以,当它们出现在一个句子的开头时,是没有起到任何“连接”作用的,这就是一个常见的语法错误。
His major in college is Computer Science, which makes him an excellent programmer. But he is also good at sports, such as basketball and tennis.
这里的But就是处于一个独立句子的开头,前面的一个句子已经结束了,有一个句号。所以这个But就没有起到语法上的连接作用,只是在逻辑关系上告诉读者,上句话和下句话之间有一个转折。在口语中,这样使用是没有问题的。在现代语法中,也经常有人这样使用,甚至在报纸上也不时能看到。但在正规学术写作中,就要尽量避免这样的用法。这个句子里的But,就应该用conjunctive adverb — “However,”来代替。
2“the reason why”,“the reason is because”的用法
这两个固定搭配我们在美国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看到,甚至有中学老师也是这么使用的,但其实这也是一个冗余性质的语法错误。
We all want to know the reason why he did that.
The reason for my college degree is because I want to be a doctor.
这样的表达方式在口语中是可以的,但在正式书面语中,就应该改为:
We all want to know why he did that. 或者 We all want to know the reason of his behavior.
The reason for my college degree is to become a doctor. 或者 I went to college because I want to be a doctor.
3who和whom混用
who和whom这两个单词我们知道意思是一样的,但一个是作主语用的,是动作的发起者,另一个是作宾语用的,是动作的承受者。在句子使用中,特别是引导定语从句的时候,经常会出现两者的混用错误:
I don't know who he spoke to.
He is the person who the teacher mentioned in the class.
这两个句子里,who都是充当了从句里的宾语角色,一个是spoke to 的介词宾语,一个是mentioned的宾语,所以都应该用whom来代替。在日常口语中,两者的混用是可以的,whom常常被who代替。但是在正规写作中,必须要分清楚各自的使用场合。
4用定语从句的引导词which来指代前面整个句子
这个语法错误无论是美国人还是中国人,在写作中都会有意无意的出现。我们知道,对于美国英语的写作习惯,非限制性定语从句 nonrestrictive clause,往往都是由逗号 + which引导的。但是which只能是指代前面离它最近的那个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它是不能指代前面整个句子的。
He didn't have time to eat lunch, which makes him so hungry around dinner time.
这里的which,就是被用来指代前面的整个句子 — he didn't eat lunch。 句子意思大家都是明白的,没有理解上的问题,但是这样的句子是语法错误的,which只能用于指代离它最近的那个名词,在这里就是它前面的lunch,这就出现语义错误了 — lunch makes him so hungry。
所以,句子必须修改一下,用一个同位语apposition来指代前面的整个句子,就可以了:
He didn't have time to eat lunch, a fact that makes him so hungry around dinner time.
这里的 fact, 就是指代前面整个句子的同位语,然后再用that引导的定语从句来修饰这个同位语 fact。
这里举出的几个错误,虽然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碰到,美国人也经常如此使用,但在正式严谨的学术写作场合,譬如SAT,托福考试,课程essay作业,报纸刊物发表文章,等等,都是要避免的,否则不是被扣分,就是给人留下不好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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