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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国立大学学术不端政策

作者:海马 发布时间:2025-06-18 11:46:24
  新加坡国立大学有一套《学生行为守则》,对包括USP学生在内的所有学生均具有约束力。所有学生从入学第一天起,就应当了解并熟悉该守则。《新加坡国立大学学生行为守则》的A部分涵盖学术、职业及个人诚信方面的规定。

  以下内容将具体说明USP中“学术诚信”的含义、何种行为属于学术不端,以及相关后果。
新加坡国立大学学术不端政策

  尊重学术过程的诚信

  学术自由所伴随的权利与责任,是大学学术诚信的核心。因此,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当诚实守信。

  学术成就通常是通过学生独立完成的作品来评估的。若学生因使用并非由本人努力所得的成果、文字或思想而获得学术成绩,这种行为即为不诚实。这类不诚实行为会破坏大学的学术标准诚信,因此将受到相应惩罚。

  USP项目的学生应讲求真实。在任何与学术过程相关的情境中,歪曲事实、重大遗漏或伪造信息,都是不可接受的。对学术过程诚信的误解,不能作为学术不诚实行为的借口。

  如果学生在某门课程中对诚信方面的某些问题存在疑问,或对相关规定在实际中的理解不明确,应及时咨询课程教师或USP学术主任,以避免因学术不端行为而面临严重指控。

  基本政策

  在任何习作(如主题、报告、笔记本、表演、计算机程序、课程论文、小测验或考试)上写上学生的姓名,即保证该习作是学生自己思考和学习的结果,是用自己的语言表述的,并且是在没有帮助的情况下完成的,但引号、参考文献和脚注承认使用了印刷资料或其他外部帮助的情况除外。在某些情况下,教师或系里可能会授权学生共同解决问题或完成项目;这些工作必须明确标明是合作的成果。除非事先获得相关课程教师的许可,否则学生不得在一门以上的课程中提交相同的练习。如果学生认为有可能出现作业重叠的情况,应先咨询指导教师,然后再假定一次作业就能满足两门课程的要求。

  在允许合作的情况下,学生应明确作业的哪些部分必须独立完成。

  1.使用资料来源

  在准备作业时,学生经常需要或必须使用外部资料来源或意见。所有这些资料来源都应列在参考书目中。

  对于不为常识和未获得普遍认同的所有具体事实,必须在脚注中注明出处。新发现或有争议的观点必须注明出处,并具体标明版本和页码,即使学生用自己的语言重述也是如此。逐字引用他人书面或口头陈述的任何部分,即使只是一个短语或句子,也必须用引号标明出处,并采用适当的归属惯例。引文通常应包括作者、标题、版本和页码。(长于一句话的引文一般从文章正文中缩进,不加引号,并标明作者、标题、版本和页码)。如果清楚标明出处(作者、标题、版本、页码),转述或概括他人作品的内容并非不诚实,但这种转述不构成独立作品,可能会被指导教师拒绝。

  2.实验室工作和作业

  笔记本、家庭作业和调查或实验报告必须符合与所有其他书面作业相同的标准。如果任何工作是共同完成的,或者实验或分析的任何部分是由作者以外的任何人完成的,则必须在提交的报告中承认这一事实。显然,学生伪造或编造数据是不诚实的行为。

  3.创意作品

  作为学生个人创作的作品,除了偶然的批评之外,假定没有其他人的协助。学生不得明知故犯,在没有充分说明的情况下,使用来自出版作品、电影、广播、电视、讲座或类似来源的故事材料、措辞或对话。

  4.考试、小测验和测验

  在考试和小测验中,学生必须完全凭借自己的记忆和能力作答,除教师特别授权外,不得使用 任何辅助工具。

  考试和测验作弊至少有以下几种形式:利用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或测验;将未经授权的材料带入考场,从中获得不公平的帮助;未经授权盗用考试或考试材料;故意缺考以获得优势;考试期间抄袭;在带回家考试中不正当合作或未经授权的帮助;其他破坏公平和降低学生作业评价客观性的行为。

  5.其他形式的不诚实行为

  除了上述对信息来源的欺诈性使用之外,不诚实行为还包括多种规避评分程序、破坏公平评估的违规行为。例如,使用商业“代写”公司提供的服务属于作弊行为,是一种应受处罚的违法行为。

  学生不得将往年保存或归档的论文、报告或其他作业作为自己课程作业的基础;也不得将同一篇论文、报告或其他作业提交用于多个课程的学业要求。任何对成绩记录或评分流程的伪造行为,无论发生在毕业前还是毕业后,都是不诚实的表现。

  故意隐瞒、移走或销毁其他学生完成课堂作业所需材料的行为,与抄袭一样,都是对学术诚信程序的严重侵犯。在学术不端调查过程中撒谎,也是一种不可接受且应受处罚的行为。

  学生在接触新的计算机操作领域时,应严格学习并遵守相关操作规范。未经授权的合作、擅自借用他人数据或程序,以及将学校计算机用于不道德目的的行为,都可能受到校纪处分,甚至法律追责。

  学术不端处分

  在USP项目中,凡涉及USP课程的学术不端嫌疑案例,均应提交至USP学术主任处理。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主动报告其怀疑行为,以增强全体大学成员对学术诚信的共同责任感,并有助于识别重复违规者。

  指控学生违反学生行为守则的人,应提供相关作品的复印件,并在附带的说明中清晰说明所指控的违规行为性质。若为抄袭指控,提出指控者应尽可能提供原始资料的复印件,标出被抄袭的词句、段落,并指出被指控者作品中的借用内容与原始资料的对应部分。若为考试中的不端行为,指控者应提供该场考试的复印件,具体说明指控依据,并解释其发现过程。其他类型的违规指控也应以同等详尽、严谨的方式加以记录。

  所有疑似学术不端行为的案例,均由USP学术主任负责初步审查,必要时可与相关教师及专业证人共同评估。若经审查后,USP学术主任认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所面临的具体指控、针对其的不利证据及将被施加的处分。

  使用计算机从事不道德行为的个人,可能会面临纪律处分,甚至法律制裁。

阅读原文:https://www.highmarktutor.com/news/29273_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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